問題電纜是如何流入西安地鐵的?6月26日,這個備受關注的問題在中國政府網發布的信息中獲得解讀:從生產、采購到把關、監管,是一系列環節的層層失守,導致了西安地鐵三號線問題電纜事件的發生。
西安地鐵“問題電纜”事件曝光后,國家相關部門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加強全面質量監管,徹查此事,嚴肅處理。國務院責成國家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西安地鐵“問題電纜”部門聯合調查組,赴陜西省開展了深入調查,并組織對“問題電纜”進行排查更換。
生產環節已出現惡意制假售假問題
將線纜兩端各15米左右按合同要求標準生產,以備抽檢,中間部分則拉細“瘦身”——在生產環節就已經出現了惡意制假售假問題。
為牟取非法利益,奧凱公司低價中標后偷工減料、以次充好,并通過內部操作來控制產品質量等次。其產品大多未經有關機構檢驗,而是通過弄虛作假、私刻檢驗機構印章、偽造檢驗報告等手段蒙混過關。
在采購環節,送禮、行賄成為內外串通的“通關法寶”。在工程線纜采購招投標中,奧凱公司向建設單位、施工單位人員送禮行賄。西安市地鐵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以及施工單位的個別領導干部違規“打招呼”,為“問題電纜”中標提供方便。在沒有明確的采購組織模式和關鍵設備材料采購目錄的情況下,線纜采購單純以價格為主要決定因素,不法供應商鋌而走險,犧牲產品質量,惡意低價競標。
此后,中標后的“問題電纜”又在形同虛設的使用環節把關中輕松過關,大搖大擺、暢通無阻地進入地鐵工程建設。
在此一環,建設單位、施工單位及工程監理單位未認真履行責任,在線纜進場驗收等方面沒有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,缺乏及時清出不合格材料的有效機制。個別干部職工收受錢物,與奧凱公司串通,違規默許其自行抽取樣品、送檢樣品、領取檢驗報告,導致多個檢驗把關環節“失靈”。
zui后,是行政執法不規范、監管履職不到位。陜西省人民政府、西安市人民政府,以及西安市地鐵建設指揮部辦公室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、市城鄉建設委員會,楊凌示范區管委會,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,未嚴格執行相關規定。發現問題后,信息公布不及時,部門之間工作不銜接,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。個別干部失職瀆職,收受錢物。
可以看到,這些至關重要的環節,在每一關都出現問題,問題的疊加導致“問題電纜”被大量采購使用。
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
通報表示,這是一起嚴重的企業制售偽劣產品違法案件,是有關單位和人員與奧凱公司內外勾結,在地鐵工程建設中采購和使用偽劣產品的違法案件,也是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疏于監管、履職不力,部分黨員領導干部違反廉潔紀律、失職瀆職的違法違紀案件。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,嚴重損害了政府公信力。
質量安全意識不強、落實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不到位、協同監管執法機制不健全、工程建設管理不完善、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抓得不實不細是相關部門進行的原因總結。
“問題電纜”能夠在工程項目中一路“綠燈”,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就是,陜西省、西安市貫徹落實“放管服”改革部署不扎實、不深入,加強全面質量監管工作壓力傳導不夠、督促落實不力,有關職能部門沒有切實履職盡責。
此外,陜西省、西安市相關監管職能部門未建立執法信息互聯共享、質量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,“部門之間信息不暢,工作不銜接,該管的沒有管,或沒有管住、管好。”
不僅如此,當地招投標和設備材料采購等方面的制度、政策設計不夠嚴密,致使一些采購單位重視價格、忽視質量。招投標和設備材料采購監管機制不完善,對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懲治不嚴厲,致使一些個人和企業鉆制度漏洞,不顧質量降低成本以中標,再通過供應低于合同標準的“瘦身”產品牟利。
16名廳官被問責
地鐵問題電纜事件發生后,陜西省對有關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問責追責共計122人,涉及西安市委常委、常務副市長呂健,市委常委、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李婧,副市長聶仲秋,西安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喬征,西安市地鐵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黨委書記張忠堂等廳級官員16人、處級58人、科級及以下48人,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3人、誡勉談話16人、批評教育9人、解除勞動關系等其他處理4人。對其中17人違法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。
奧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偉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。建設單位、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及人員等,也被分別處以罰款、吊銷執業資格證書、追究賠償責任、降低資質等級等處罰。西安市*和檢察機關還分別對相關中央企業駐陜單位的19人立案偵查。
“西安地鐵 問題電纜 造成安全隱患和重大經濟損失,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,性質十分惡劣,教訓十分深刻。”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各地區、各部門引以為戒、舉一反三,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,深入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,進一步加強全面質量監管。
晶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2018/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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